第二十九條    評審機構在收到《特種設備鑒定評審約請函》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接受約請。不接受約請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接受約請的,評審機構和資質申請單位應當簽訂協議或者合同,明確雙方職責、工作內容、符合本規則要求的時限。協議和合同的內容和要求應當滿足本規則。
第三十條    首次取證的鑒定評審,從接受申請單位約請之日起,到評審機構上報發證機關有關鑒定評審資料之日止,不得超過8個月。換證的鑒定評審,從接受申請單位約請之日起,到評審機構上報發證機關有關鑒定評審資料之日止,不得超過2個月。
南京順杰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郝芹  (總經理)
手機:13605180375
            13851787257
電話以及傳真:025-83619622
QQ:  2323174057
1445404680
公司網站:http://www.sjzxnj.com/
地址:南京市棲霞區和燕路289號錦華大廈1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