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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亞PVOC檢驗的基本程序 為給進口商提供最大的靈活性,PVoC(Pre-Export Verification of Conformity)的程序為獲取符合性證書(CoC)而設計了3種檢驗方式。選擇何種方式則取決于出口商出貨到肯尼亞的頻率以及其保持符合最初申請認證時的質量水平的能力。 申請檢驗:肯尼亞標準局(KEBS)會將進口商填寫的進口聲明表(IDF)的數據以電子版形式發送給供應商所在國的PVoC檢驗執行機構。PVoC檢驗執行機構則會聯系出口商并向其提供檢驗申請表格(RFC)。出口商必須完整填寫申請表格連同形式INVOICE等發送相關檢驗執行機構,并提供有關檢驗日期和地點的信息。如有可能,出口商在傳送RFC表格時,同時提供測試報告及注冊證書(或許可證)的副本。 確定檢驗方式:PVoC檢驗執行機構將審查RFC及所附文件,并確認適合的檢驗方式和適宜的標準。 產品檢測:在確認申請人提供文件的完整性后,PVoC檢驗執行機構將在裝運日期前安排進行產品取樣和測試,測試由經授權的或ISO/IEC 17025認可的實驗室進行。出口商在裝運前應等待測試結果。如果出口商希望自己提供檢測證書,該證書必須來自具有ISO/IEC體系的實驗室或其他認可的實驗室。出口商有義務根據檢驗機構的要求安排PVoC檢驗執行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見證測試。檢測報告應連同實驗室認可的副本一并提交給PVoC檢驗執行機構。測試報告必須明確地表明貨物將被運往肯尼亞。 現場檢驗:檢驗執行機構將會聯系檢驗申請人并約定貨物檢驗的時間、地點。通常采用感官檢驗,以驗證貨物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并確保貨物與之前取樣提交實驗室進行檢測的產品一致。如果需要,在檢驗過程中可抽取檢測樣品用于測試,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出口商應需等待取得測試結果后再裝運。 簽發證書:出口商應該在檢驗完成后盡快提交最終INVOICE給PVoC檢驗執行機構。PVoC檢驗執行機構將進行所有檢測和檢驗報告的最終審核,并簽發CoC(符合證書)或 NCR(不符合證書)。檢驗執行機構在簽發證書前將指出所有需要糾正的措施。CoC證書只有在差異被更正后才會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