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2日,澳大利亞發布了G/TBT/N/AUS/75號通報,GMES法規中關于計算機和顯示器的決定草案。溫室和能源最低標準(計算機)決定2013草案中規定了計算機產品的最低能效和產品性能要求,并給出了相關的測試方法,該決定擬于2013年10月1日起生效。其涵蓋的主要設備包括臺式計算機、一體式臺式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同時支持物理鍵盤和觸摸屏)、小型服務器,不包括手持式計算設備(如PDA、掌上電腦或智能手機等)、游戲機、手持游戲設備、刀片式個人電腦、工作站、移動式工作站、不在小型服務器范圍中的服務器設備、平板電腦(只支持觸摸屏)、瘦客戶機式計算機、高端的D類計算機。
歐盟委員會已正式發布關于電腦以及電腦服務器的ErP指令執行措施(EU)  No  617/2013  ,要求涵蓋多項評估包含年度電力消耗總值、操作模式和電源管理。此執行措施適用于透過內部或是外部電源供應器由交流電網供電的產品:桌上型電腦、整合式電腦、筆記型電腦(包含平版型電腦、平版裝置(無實質鍵盤)、移動型精簡客戶端)、桌上型精簡客戶端、工作站、移動型工作站、小型服務器、電腦服務器。此執行措施已于2013年7月17日開始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