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電線電纜是供船艦及水上浮動建筑物的電力、信號控制、信息傳遞以及信息發射等專用的產品。它包括船用電力電纜、控制電纜、通信電纜和射頻電纜四個子系列。
船用電力電纜是品種數量最多的和用量最大的船用電纜。以絕緣來分有乙丙橡皮、硅橡皮、天然橡皮、聚氯乙烯和交聯聚乙烯等;從護套來分有氯丁橡皮、氯黃化聚乙烯和氯聚乙烯等;鎧裝結構采用柔軟性較好的裸銅絲編織鎧裝和裸鋼絲編織鎧裝二種。
船用電纜的用途及敷設條件:
(1) 在河海船舶及水上浮動建筑物中動力、照明和控制電纜用。工作電壓為交流500V或直流1000V及以下
(2) 軟結構電纜供連接移動電器設備用,其余均固定敷設用
(3) 鋼絲編織的電纜用于易受外力損傷的場所。銅絲編織的電纜用于防干擾的場所
(4) 所有電纜均可用于要求不延然的場所
船用電纜的使用要求:
(1) 電纜應適用世界各地及各種氣候條件的要求,能承受嚴寒,干、濕熱地區的各種氣候條件。
(2) 船舶長期遠離陸地,對電纜的安全可靠性要求很高,如電性能良好、穩定、不延然。在某些艙位敷設的電纜要求耐油性好。
(3) 船內空間小,對電纜外徑和外徑公差要求嚴格。為便于安裝,要求電纜柔軟。某些艙位(如主機、鍋爐艙),溫度高達45-55℃,有的濕度高在95%以上,要求電纜耐熱、防潮、防霉性好。
(4) 電纜安裝或移動時,拉力一般比陸地上大,且易受刮、擦等外力,要求有較好的機械性能。在甲板、桅桿上的電纜要求耐日光、大氣和海水的傾蝕。
(5) 部分電纜要求有防干擾的能力。
(6) 船用電線電纜的阻燃、耐火要求特別嚴格。
CEFR 船用電纜
執行標準
GB9331.2-88
用途
本產品適用于各種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筑物傳輸電能用。
使用特性
電纜長期允許工作溫度為85℃,額定電壓Uo/U 為0.6/1KV。敷設時電纜最小彎曲半徑如下:金屬屏蔽鎧裝型為電纜外徑的6倍。非鎧裝型,外徑小于等于25mm時為電纜外徑的4倍,大于25mm為電纜外徑的6倍。
型號名稱
CEFR/DA 乙丙絕緣氯丁護套船用電力軟電纜,DA型,連接移動電器用。
技術要求
1、應能經受單程30000次曲線試驗。
2、電纜應能經受交流電壓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擊穿。
3、電纜線芯結構,絕緣電阻,絕緣和護套厚度及重量應符合GB9331.2-88的規定 。
六、交貨要求
1、電纜交貨長度三芯及以下和導體截面不大于2.5平方,應不小于150米,其他電纜100米。
2、允許長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電纜交貨,但其數量應不超過交貨長度的10%。
3、根據雙方協議允許任何長度電纜交貨。
4、長度誤差應不超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