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所含催化劑,對鍋爐受熱面和省煤器積灰及結焦,有高效疏松削落作用,經常使用,可使受熱面保持潔凈,提高傳熱效率5%以上,減少灰塵排放量。
強化燃燒反應,顯著提高鍋爐熱效率,降低排煙溫度,節約燃煤。
適用范圍
用于清除各種類型的燃煤鍋爐、冶煉爐、加熱器等設備受熱面和煙氣側金屬面上生成的煙灰、焦油和炭灰。
使用方法
1. 10噸以下鍋爐
投藥方式:將本品從觀火孔或爐門直接投至燃燒室高溫區爐排上,或將本品與等量煤粉混合后從加煤口加入高溫區,然后鼓風大火燃燒。
投加量:按本表數量投加(一般連續使用30-40天,結焦較厚時延長使用周期)
鍋爐蒸發量(噸/小時) 0.5 1 2 4 6 8
初始投量(1-7天 公斤/次) 3 4 5 7 9 12
維持投量(7天以后 公斤/次) 2 3 4 5 6 8
每天投加次數 2 2 2 2 3 3
2. 10噸以上鍋爐:
加藥量與加藥方法:按萬分之3-6加入爐膛內正常燃燒即可。
使用周期一般30-50天可清除大部分灰垢,應長期使用,可防止重新結生灰垢,保持換熱面清潔提高熱效率并節約燃煤。
注意事項
貯存于陰涼干燥處,避免高溫烘烤或曝曬。
本品如結塊,可用木棒壓碎,嚴禁用金屬器件敲打、撞擊。
本品使用過程灰焦不減薄,而是逐步疏松,到除焦后期可在幾天內全部剝落。
選用型號時可根據灰垢成分而定,灰垢越嚴重選用型號越高。
包裝貯存
25公斤塑編袋包裝,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