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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是歐盟的法規,其中目前涉及到檢測的部分是53項SVHC的檢測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歐盟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與限制”法規(簡稱REACH法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法規的目的是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減少脊椎動物試驗,與歐盟在WTO框架下的國際義務相一致。
2008年10月28日,ECHA包含15類物質的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正式生效,企業必須為歸入授權候選清單中的物質承擔相應義務。企業需要針對這些高關注物質對自己的產品進行通報、提供充分的信息,制作安全數據表等。近期多批輸往歐盟的貨物受阻于歐盟REACH法規,涉及包括美國、中國、日本在內的多個國家,REACH法規對國際貿易的巨大影響已經初現端倪,在當前全球經濟危機的大環境下對中國企業的對歐貿易提出了更為嚴峻的挑戰。據專家估計,因為REACH法規的出臺,中國與歐盟1400億歐元的貿易全部都要受到影響,家電紡織、服裝、鞋業、玩具、輕工、電子、汽車、制藥等行業都將受到波及和傷害。
通報:當物品中含有高關注度物質(SVHC)且含量>0.1%,出口總量>1t/年。則非歐盟企業必須通過唯一代表(OR)完成通報工作。
限制:如果產品中含有任何限制物質,列于法規附件XVII,那么必須按限制條件使用,限制方法有用途限制,也有用量限制。
供應鏈信息傳遞:(a) 當物品含有SVHC且含量>0.1%,總量< 1噸/年則其所有供應商必須向物品接受者提供其可獲取的充足的信息,以使物品使用安全;
(b) 當物品含有SVHC且含量< 0.1%或當物品不含有SVHC時應消費者要求,所有供應商應在收到請求的45天起,免費提供給消費者其可獲取的充足的信息,以使物品安全使用。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質的名稱。
認證實施的目的: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增加化學品信息的透明度;減少脊椎動物試 驗;與歐盟在WTO框架下的國際義務保持一致;從實質意義上講,REACH將在歐盟范圍內創建一個統一的化學品管理體系,使企業 能夠遵循統一原則生產新的化學品及其產品。天那水REACH檢測
超過規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歐盟市場上銷售。
REACH涵蓋產品范圍
歐盟REACH將涉及3萬種化學物質,即歐盟市場上現存的10萬種化學物質的近1/3。檢測將采取漸進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間逐漸增加檢測物質的種類,但是在2013年前,將優先檢測最有害的或者進口量最大的物質。從現在起3年內,將從每年1噸的量檢測起,凡是含有最危險物質的產品,如致癌物質、致突變物質和再生產時有毒物質,必須先登記備案、通過檢測。
相關企業需要予以重視。其他SVHC物質可參考
第一批SVHC清單”(15項),
第二批SVCH清單”(14項+丙烯酰胺),
第三批SVHC清單”(8項),
第四批SVHC清單”(8項)
第五批SVHC清單(7 項)
第六批SVHC清單(20 項)
提供:REACH46項和REACH53項/REACH7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