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工商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 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這一改革有利于個體創業、可以促進我國建立信用體系、有利于推動資源配置方式轉變.
新公司法對張掖市工商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修改:
1、將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2、刪去第七條第二款中的"實收資本".
3、刪去第二十七條第三款,刪去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三款.
4、將第二十六條修改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以上信息就是相關的規定,詳情可登陸http://www.bestjz.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