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是檔案文件最重要的部分嗎?
      莎士比亞的劇作《羅密歐與朱麗葉》中有這樣一段敘述:“姓名本來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叫做玫瑰的這一種花,要是換了名字,它的香味還是同樣的芬芳。”與之不同的是,每件檔案文件或每個檔案文件夾的名稱會在利用者查閱和使用它們時產生強烈的導向作用。當你在檔案文件管理系統中發現,許多檔案文件的標題和命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乏準確性和指向性,或文不對題,內容與標題不一致,或使用術語和縮寫時,指向不明。那么如何給檔案命名這一議題的確該引起檔案工作者的注意了。
      大多數機構都形成了關于如何給檔案、文件合理命名的指南性標準文件。標題,在英國政府的檔案文件管理工作中,屬于強制性元數據字段。在大多數情況下,當我們用計算機錄入文件的名字或創建一個電子郵件的主題行后,系統將自動捕獲該字段并保存為文件名。當人們利用檔案自動化查詢系統進行關鍵詞搜索時,標題也是搜索引擎查詢到關于目標檔案的最小詞條。
     
      一個檔案夾或一件檔案的標題應讓人了解此檔案產生的背景和主題。好的標題可以幫助我們在查詢中快速識別哪些是有價值檔案,哪些可以忽略不計。更加理想的是,標題可以幫助自動分類和搜索軟件程序達到我們的預期。標題可能不是檔案中最有用的部分,但沒有一個好標題,我們不可能在第一時間內找到所需檔案。
檔案管理中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1、我國檔案工作中隱私權的法律保護現狀。我國關于隱私權的立法工作相對滯后,水平較低,重視程度遠遠不及一些發達國家。隱私權在我國還未成為法律體系中一項獨立的人格權,對隱私權進行直接保護的專門法律法規尚未出臺。有關隱私權保護的法律條款只是散見于《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規中。在檔案界,隱私權的保護更是缺乏具體的法律法規做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也沒有針對公民隱私權的專門條款。檔案法規雖然提到了隱私權問題,但也只是處于起步階段。如第二十一條規定:“向檔案館移交、捐贈、寄存檔案的單位和個人,對其檔案享有優先利用權,并可對其檔案中不宜向社會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見,檔案館應當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第二十二條也表明:“集體所有的和個人所有的檔案,檔案的所有者有權公布,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這些條款體現了檔案工作中保護公民隱私權的思想,說明我國的檔案法律法規已經把檔案開放中的隱私權問題作為一個方面強調了出來。但是,對隱私權的保護還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
        2、國外相關制度之考察。從世界范圍來看,在檔案法律法規中較明確涉及保護個人隱私的則是比較普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