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式起重機】石家莊起重機 石家莊橋式起重機 單梁雙梁 (1)每臺起重機必須在明顯的地方掛上額定起重量的標牌。 (2)工作中,橋架上不許有人或用吊鉤運送人。 (3)無操作證和酒后都不許駕駛起重機。 (4)操作中必須精神集中、不許談話、吸煙或做無關的事情。 (5)車上要清潔干凈;不許亂放設備、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險品。 (6)起重機不允許超荷使用。 (7)下列情況不許起吊:捆綁不牢;機件超負荷;信號不明;斜拉;埋或凍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沒有安全保護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險品;過滿的液體物品;鋼絲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機構有故障。 (8)起重機在沒有障礙物的線路上運行時,吊鉤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須離地面2m以上。如果越過障礙物時,須超過障礙物0.5m高。 (9)對吊運小于額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許兩個機構同時動作;吊大于額定起重量50%的物件,則只可以一個機構動作。 (10)具有主、副鉤的橋式起重機,不要同時上升或下降主、副鉤(特殊例外)。 (11)不許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錘擊及在物件下面工作(有支撐時可以)。 (12)必須在停電后,并在電門上掛有停電作業的標志時,方可做檢查或進行維修工作。如必須帶電作業時,須有安全措施保護,并設有專人照管。 (13)不許隨便從車上往下亂扔東西。 (14)限位開關和聯鎖保護裝置,要經常檢查。 (15)不允許用碰限位開關作為停車的辦法。 (16)升降制動器存在問題時,不允許升降重物。 (17)被吊物件不許在人或設備上空運行。 (18)對起重機某部進行焊接時,要專門設置地線,不準利用機身做地線。 (19)吊鉤處于下極限位置時,卷筒上必須保留有兩圈以上的安全繩圈。 (20)起重機不允許互相碰撞,更不允許利用一臺起重機去推動另一臺起重機進行工作。 (21)吊運較重的物件、液態金屬、易爆及危險品時,必須先緩慢地起吊離地面100~200mm,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 (22)修理和檢查用的照明燈,其電壓必須在36V以下。 (23)橋式起重機所有的電氣設備外殼均應接地。如小車軌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時,應采取焊接地線措施。接地線可用截面積大于75mm2的鍍鋅扁鐵或10mm2的裸銅線或大于30mm2的鍍鋅圓鋼。司機室或起重機體的接地位置應多于兩處。起重機上任何一點到電源中性點間的接地電阻,均應小于4Ω。 (24)要定期做安全技術檢查,做好預檢預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