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意大利當地一家媒體報道,米蘭一家咨詢公司最新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2014年意大利奢侈品牌在該國經濟下滑中走出了一條令人印象深刻的增長發展之路。
 
報告中提到,2014年前9月,意大利時裝界的一些大品牌,包括菲拉格慕、Tod’s皮具、山羊絨之王Brunello Cucinelli和眼鏡巨頭Luxottica,均錄得或高或低的收入增長。
意大利知名皮具品牌普拉達去年前3季度的營業額輕微下滑0.9%,但是這個全球時尚巨頭品牌仍然獲得了總計25億美元的收入。
報告總結稱,意大利的奢侈品行業相比于該國國內其它行業,更好地緩沖了意大利的經濟危機。報告中重點提到,意大利奢侈品牌并未受到兩大主要新興市場中國和俄羅斯的下滑影響。
不過,由于意大利國內消費不振,各品牌的打折時間比往年開始得較早。據悉,意大利2014年的消費額下滑了7.3%,但是50%的意大利人仍然愿意趁著打折季多買些東西。
近期,多地曝出兒童服裝抽檢不合格的消息,一些大家耳熟能詳的快時尚品牌也赫然在列。昨日,記者走訪中心市區商場兒童服裝專柜發現,一些品牌兒童服裝在吊牌內容制作上不符合標準,尤其對2至3歲的兒童服裝,在安全技術類別一項上,一些品牌并未達到《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中規定的A類標準,大多處于B類甚至C類標準。
三歲以內童裝須為A類產品
記者了解到,根據2012年8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兒童服裝產品分為A、B和C類,特別指明這三類分別為嬰幼兒紡織產品、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和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不同類別的兒童服裝,在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同,其中A類產品的所有安全技術指標均嚴于B類和C類。
“通俗地說,嬰幼兒服裝必須達到A類標準,貼身穿的衣物必須達到B類標準,而C類產品可以穿著,但不接觸皮膚。”業內人士許先生稱。
相較于2003年版的舊標準不同之處在于,對嬰幼兒紡織品所覆蓋的年齡段的范圍擴大了,由0至24個月的嬰幼兒,擴大為36個月以內的嬰幼兒,并附注“一般適用于身高100厘米及以下嬰幼兒使用的產品可作為嬰幼兒紡織產品?!?
按照這一標準,在安全技術類別上,3歲以內的兒童服裝必須達到A類標準要求,并且要在吊牌上標注“嬰幼兒用品、GB18401-2010、A類”等字樣。
2至3歲童裝技術類別參差不齊
距離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發布的《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已實施兩年有余,但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商家卻依然未能嚴格執行規范。記者在走訪中發現,一些商家存在吊牌內容制作不符合標準;使用障眼法,鉆規范的空子;在安全技術類別上未達到嬰幼兒用品所要求的A類標準等現象。
昨日,在寶洲街一家大型商場的快時尚品牌兒童服裝專區里,不同年齡段的童裝琳瑯滿目。記者隨手拿起一件標注適合2至4歲,尺碼為110/56的兒童針織上衣,吊牌上顯示執行標準為GB18401,安全技術類別為B類。記者發現,盡管該品牌的針織上衣定位在適合2至4歲兒童穿著,但是又因其設定的身高為110㎝,而將其排除出了嬰幼兒用品的行列,在安全技術類別上只執行了B類標準。
但是業內人士許先生告訴記者,判斷嬰幼兒產品的先決條件是產品的使用對象,而非身高范圍,身高范圍僅僅是一個輔助界定條件。
在泉秀街一商場另一家童裝店里,記者拿起一件適合2至3歲兒童的白色連衣裙,吊牌顯示,該連衣裙尺碼為100/52,安全技術類別為B類。
“這些都是特賣的童裝,所有的產品均打三折。”寶洲街一大型商場4樓一童裝區的店員介紹。記者細看,一些特賣的童裝不僅安全技術類別上沒有達標,甚至連吊牌都沒有。
“平時給寶寶買衣服主要看材質,比如是不是純棉的或者竹纖維等,還有就是款式,并沒有關注衣服的安全技術等級?!笔忻窆扛嬖V記者。
違反技術規范將受法律處罰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的。”法律界人士黃先生介紹,出現違反技術規范的行為,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中規定,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的,應當責令其停止生產,并沒收產品,監督銷毀或作必要技術處理;處以該批產品貨值金額20%至50%的罰款;對有關責任者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商品的,應當責令其停止銷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監督銷毀或作必要技術處理;沒收違法所得;處以該批商品貨值金額10%至20%的罰款;對有關責任者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進口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的,應當封存并沒收該產品,監督銷毀或作必要技術處理;處以進口產品貨值金額20%至50%的罰款;對有關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并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