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15法官記者進社區”活動走進日月光廣場,現場為市民支招。重慶晨報記者 顧曉娟 攝
今天起,網購的商品拆封了也照樣能退。國家工商總局《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今起正式實施,升級網購消費者“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權利,“已拆封”不得作為拒絕退貨的理由,故意拒絕或拖延退貨的商家最高將受到50萬元的處罰。
網購商品拆封也能退
《辦法》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過十五日的, 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對于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未辦理退貨手續 未經消費者確認,以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為 由拒絕退貨 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 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無正當理由未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
經營者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保證商品完好是前提
“已拆封”不能成為賣家拒絕退貨的理由,但買家還是要保證商品完好。記者在多家電商網站看到,退貨政策都有一個要求,即保證商品完好。
淘寶規定,從去年9月26日起,樂器、辦公設備、商業/辦公家具、基礎建材、珠寶等商品的退貨政策已經從“未拆封”轉變為“商品外包裝完整” 京東規定,客戶購買京東自營商品7日內(含7日,自客戶收到商品之日起計算),在保證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無理由退貨 亞馬遜的退換貨政策是,保持出售時 原狀且配件齊全的商品,可自商品送達之日起7日或30日內(視不同商品品類而定)享受無理由全款退貨。
業內人士表示,新規的“已拆封”不宜一刀切,應該明確判斷標準。比如母嬰、食品等涉及個人衛生健康方面的產品,拆封后適不適合退貨就應該區別對待。還有就是現在很多商品的包裝都很復雜,“已拆封”到底能拆到什么程度,應該要出臺進一步的細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