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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歐盟RoHS動態(RoHS 2.0)
2011年7月1日,歐盟議會和理事會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指令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新指令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
申請日期:
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將會被廢除,盟國必須于2013年1月2日前將指令2011/65/EU更新到當地法律。
在2002/95/EC規范外的且不受更新指令約束的產品,將可繼續在市場上出售直至2019年7月22日,這將意味著經營組織可繼續在歐盟市場上分銷或使用產品做商業用途付費或免費。
2011/65/EU 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產品范圍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
- 包括被2002/95/EC豁免的第8類產品醫療設備、第9類產品監控設備;
- 包括第11類產品:不被1~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限制物質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毒有害物質(六溴環十二烷HBCDD、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CE標志要求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志要求。生產者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并準備相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
過渡期規定
為使新納入ROHS 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