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JIS認證
 
  日本工業標準(JIS)是日本國家級標準中最重要、最權威的標準。根據日本工業標準化法的規定,JIS標準對象除藥品、農藥、化學肥料、蠶絲、食品以及其他農林產品另制定有專門的標準或技術規格外,涉及到各個工業領域。其內容包括:產品標準(產品形狀、尺寸、質量、性能等)、方法標準(試驗、分析、檢路與測量方法和操作標準等)、基礎標準(術語、符號、單位、優先數等)。專業包括:建筑、機械、電氣、冶金、運輸、化工、采礦、紡織、造紙、醫療設備、陶瓷及日用品、信息技術等。 1990年以來,JIS標準總數一直保持在8 200個左右。其中:產品標準約4 000個,方法標準1 600個,基礎標準2 800個。截至 1999年 3月底,共有現行JIS標準8428個。
    日本的認證制度分為強制性和自愿性兩類。強制性認證以法律形式執行,認證的對象主要是消費品、電器產品、液化石油器具和煤氣用具等。自愿性認證由企業自愿申請,適用于強制性以外的產品,采用JIS認證標志。日本進口商在進口前,不僅對國內市場進行調查,做出分析,還要對產品進行質量認證,或對其生產工藝和生產方法進行合格評定。日本的質量認證按產品分類,由各有關的政府部門管理,并使用各自設計和發布的認證標志。日本最大的質量認證部門是通產省,所管理認證的產品占全國認證產品總數的90%左右。
      根據日本工業標準化法的規定,日本自 1949年7月開始實行質量標志制度。最初僅以產品為對象。1950年 3月,水泥瓦、生鐵等共 1O種產品獲得了第 l批JIS標志。 1966年又將加工技術正式納入JIS標志制度。 1967年1月批準“工業用鍍鉻”為第1個JIS指定加工技術項目。從此誕生了加工技術JIS標志。截至1998年 3月底,JIS標志指定產品有1000多個品種,指定加工項目有10余種;已有 1.2萬多個國內外廠家獲得了 1.6萬多個JIS標志許可證。
      自2005年10月伴隨著工業標準化法的修訂,根據新JIS標記標注制度開始了認證工作。 針對在工業標準化法基礎上的礦工業品等(以下稱“產品等”)的JIS標記標注,在舊JIS標記標注制度下(以下稱“舊制度”),必須對工廠進行標注認定審查,公告及進行通知檢查。
在新JIS標記標注制度(以下稱“新制度”)下,由在日本政府登錄的第三方認證機構(登錄認證機構)對產品認證并在接受定期認證跟蹤審查前提下,可以在產品等上標注JIS標記。
      舊制度是對符合JIS的產品制造工廠進行認定的工廠認定制度,而修改過的新制度變更為對產品進行認證的制度。作為對舊JIS標記標注制度的過渡措施,2008年9月30日為止舊JIS標記仍然可以使用。
(一)、JIS認證流程
第一步:申請
申請人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制作人名(品質管理責任者名)及地址,
制造(加工)工廠名,地址,聯系人名,職位等,
相關的JIS標準的名稱和號碼,希望認證的產品名稱,
希望認證的區分(JIS標準的種類,等級),
一般認證還是批量認證,
質量體系的文件以及產品說明文件,
申請人可為制造商、加工商、零售商、批發商和進出口商         
確認認證的范圍(認證的種類,需認證產品的范圍)       
確認制造商(多個制造商可以并在一份申請中)
第二步:質量體系審查
質量體系的審查包括申請人遞交的文件的檢查和現場審查。
文件檢查是審核申請人在申請時提供的關于申請人質量體系介紹的文件。
現場審查是由認證機構委派審核人到工廠審查其質量體系。在現場審查時,可以參用ISO9001證書的結果。
第三步:產品測試
認證機構負責產品的測試。
測試產品需由認證機構在制造商處隨機抽取。
第四步:簽署協議
質量體系審查和產品測試全部合格后,申請人需與認證機構簽署協議。協議包括JIS認證的年限、JIS認證使用條件、JIS標記如何貼到產品上、工廠檢查方式等。
第五步:JIS標記使用
簽署協議后,申請人正式被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