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管理的產品范圍為涉及人類健康和安全,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
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以“四個統一”為基本原則
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未獲得認證、且未加施中國強制性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服務性活動中使用
規定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建立和實施的基本體系,即:總局發布規章,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建立并組織實施;指定的認證機構及為其服務的檢測、檢查機構和人員負責認證的受理、檢測、檢查和證書的頒發以及獲證產品的監督;地方質檢機構負責對列入目錄內的產品及生產者、進口商和銷售商等進行市場監督檢查;指定的機構負責中國認證標志的發放和接受認監委的委托對認證標志使用方案進行審查。
規定了列入目錄內產品具體認證規則程序要求、認證證書以及認證證書的暫停、注銷和撤消要求
規定了目錄內產品的生產者、銷售商、進口商在強制性認證制度實施中的權利與義務
規定了違反本規定的行政處罰要求
抽樣檢測是針對不適宜型式試驗的產品設計的一個環節和工廠審查時對產品的一致性有質疑時,為方便企業,抽樣一般安排在工廠審查時進行,也可根據申請人要求,事先派人抽樣,檢測合格后再做工廠審查。
認證標志“CCC”的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為“CCC”,也可簡稱為“3C”標志)。對于《目錄》內的產品,“CCC”標志是準許其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的證明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