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C認證機構簡介
GCC是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的英文(Gulf Cooperation Council)縮寫。海灣合作委員會于1981年5月25日在阿聯酋阿布扎比成立。其成員國為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阿曼蘇丹王國,巴林王國等6國。總秘書處設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最高權力機構為最高理事會,由成員國元首組成,主席由各國元首輪流擔任,任期一年。現任主席為阿曼蘇丹卡布斯。六國政治、經濟體制相似,王室聯系緊密,在政治、經濟、外交、國防等方面有共同的利益,是中東地區一個重要的政治經濟組織。
 
機動車輛及輪胎產品GCC認證簡介
根據GCC標準組織(GSO)于2004年10月12日在科威特部長會議上做出的決定,自2005年1月1日起,GSO將依照相關海灣標準對機動車輛及輪胎產品進行檢驗并頒發GCC認證證書。 被核準的GCC證書將在所有GCC成員國內有效。
 
GCC認證證書的類別以有效期限
GCC認證證書根據機動車輛及輪胎產品的不同種類分為以下類別:
 
證書類別 有效期
機動車輛的GCC符合性認證證書                   自簽署日期起至當年的公歷12月底止
乘用車輪胎的GCC符合性認證證書                   自簽署日期期的一年
MPV、大客車、載貨車、和掛車輪胎的GCC符合性認證證書   自簽署日期期的一年
臨時用備胎的GCC符合性認證證書                   自簽署日期期的一年
 
GCC認證的主要程序
1.完整填寫GCC認證咨詢表,向咨詢公司提出申請 ;
2.企業依照相關海灣標準的方法及要求在GCC認可的實驗室對機動車輛及輪胎產品進行檢測
3.咨詢公司協助企業根據檢測數據制作需要向GSO提交的技術及認證文件;
4.GSO將對企業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查,如審查合格,GSO將向企業頒發GCC認證證書, 如審查   不合格, GSO將通知企業申請未被通過,并告知原因;
5.GCC認證證書有效期滿后,需重新制作申請延期的文件,申請新的GCC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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