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標查詢|玄博|商標注冊何謂“撤三”?撤三“撤銷三年不使用”,《商標法》明確規(guī)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因為商標權是私權,它的興衰成敗取決于市場行為,當你不用于市場時,資源就應該要轉換,所以法律有此規(guī)定!下面我們來談談怎樣才能規(guī)避商標撤三風險。1、“撤三答辯通知書”是直接寄給商標權利人的,所以要注意你的商標注冊地址能不能收到通知書,如果沒有收到法律文書,也沒有看到“送達公告”就會錯過法定的答辯期,你的商標將注銷甚至變成了別人的商標!2、商標注冊以后,你是否使用了,是否規(guī)范使用了,是否保留好使用證據了!這個是很多快速發(fā)展的企業(yè)所面臨的共同問題,常常這些證據到了用時方恨少才會覺得后悔!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使用”是“撤三”條款的核心所在。“使用”的具體證據和材料包括:你的商標使用在商品外包裝、容器、標簽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上等;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協議、發(fā)票、票據、收據、單據、商品進出口檢疫證明、報關單上;用在廣播、電視、雜志、報紙及廣告牌、郵寄廣告等媒體或廣告方式中為實際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進行的廣告宣傳(報刊雜志應為新聞出版部門批準發(fā)行的);用在展覽會、展示會上提供使用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照片等(展覽會、展示會應為各級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批準舉辦的)。另外,提醒大家,在收集證據時要注意證據中所體現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的一致性,以及證據的形成時間等問題,確保“使用”證據的有效性,才能限度地保證商標不被“撤三”。3、因為商標注冊時間長,不確定因素多,加之企業(yè)經營需要,慢慢出現了“防御性商標”、“儲備商標”,品牌更換升級以后的“歷時遺留商標”等等,都是會成為“撤三”的犧牲品,所以也應及時補充注冊。4、《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由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產清算等原因導致的注冊商標連續(xù)三年不使用,屬于“有正當理由”,不予撤銷該商標。如因藥品上市審批等原因導致某藥品注冊商標連續(xù)三年沒有使用,則屬于“有正當理由”,不會因為“撤三”條款而被撤銷。如果商標暫時停止使用是因為地震、國家政策等原因,是可以視為“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商標會被免除撤銷困擾,前提是你要保留好這些證據,否則就會有理說不清,因為你不知道“撤三”什么時候會來,你的商標什么時候會正常使用!聯系人:袁小瓊電話:0510-82726831手機:1586156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