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夜光熒光標示貼不易起泡脫落船用標貼規格:150×150mm,
100×300mm,300×150mm,200×300mm
船用標貼源產地:江蘇
船用IMO熒光標貼主要性能特點:吸收可見光5-10分鐘后,于暗處可持續發光15小時以上,初始亮度接近30000mcd/m2,無限次重復使用;無毒無害、無放射性、綠色環保。介紹:海船救生船用標貼參照了國家有關船舶標志的符號標準生產制作的,包括船舶救生安全標志和船舶防火控制識別標志兩大類船用標貼產品,用于船舶緊急疏散通道指示、標志線、樓梯標識、走道、地面標識、墻面標識、甲板方向、救生設備標識、消防設備標識等,指導人們在緊急情況發生時能及時處理或逃離船艙到達安全區域。
船用夜光熒光標示貼不易起泡脫落毅力并不總是意味著永遠堅持做同一件事。它意味著無論你做任何事情,你都要立刻全心投入,竭盡全力;它意味著先做艱苦的工作,再去期待隨之而來的滿足和回報。
發光船用安全標志說明書
一性能參數
外觀黃綠色耐溫性
-20~50℃
厚度
0.49mm(±0.02mm)
發光層:0.33mm背膠層:0.04mm背紙層:0.12-0.13mm耐候性變色2級
粉化
1級
裂紋0
級
阻燃性能指數27最適宜溫度10
~40℃
耐洗滌性能可洗滌劑清潔儲藏溫度15
~30℃
耐鹽霧性能標志無起泡及脫落現象1級
放射性放射性比活度不超過清潔水平,即國際電離輻射防護和輻射源安全的基本標準
毒性貢及其化合物(以總貢計)浸出液濃度0.05;砷及其化合物(以總砷計)浸出液濃度1.5;二亮度測試及對比表
標準/要求10分鐘后的發光亮度(mcd/m2)60分鐘后的發光亮度(mcd/m2)達到0.32mcd/m2的發光時間(min.)
9091000
DIN67510第一部分202.8340
DIN67510第二部分152.2320
IMOA752(18)152.0N/A
產品亮度是DIN67510第一部分要求的4.5倍,是DIN67510第二部分和國際海事組織要求的6倍。
國際海事組織出版于1993年的IMO
A752(18)號決議要求所有乘坐36人以上的船舶必須配備發光安全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