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電動執行器采用上裝式結構,在高壓、大口徑條件下減少了閥體自身的連接螺栓,增強了閥門的可靠性且能克服系統自重對閥門正常工作的影響
1.1整體型:控制系統與電動裝置集合于一體稱為整體型電動裝置,其電氣部分主要由整體型模塊、按鈕盒、開度表(或數顯指示器)、接觸器等組成。電氣元件安裝在一塊可翻轉的板上,以便對力矩控制機構、行程控制機構、開度指示機構進行調整。按鈕盒上有三個按鈕,中間為現場/遠控轉換按鈕,其左邊為現場關閥按鈕,右邊為現場開閥按鈕,蓋上按鈕盒蓋為遠方控制,遠程為24VDC開關觸點控制(24VDC已內供),打開蓋子為現場操作。
1.2整體調節型:在整體型基礎上引入調節模塊即形成整體調節型電動裝置,其電氣部分由調節模塊、按鈕盒、開度表(或數顯指示器)、接觸器等組成。可接收和輸出4~20mA標準信號
安裝、拆卸及注意事項
5.1本電動裝置的安裝形式無原則要求,但電機處于水平狀態,電氣箱蓋處于水平或垂直向上狀態為推薦安裝形式,這樣有利于潤滑、調試、維護和手動操作;
5.2安裝時應保證維修檢查人員拆卸各部件所需的空間;
5.3與閥門連接的螺栓不得低于8.8級;
5.4當需要拆卸時,應先將手動手輪旋轉數圈,在閥門稍開狀態下進行;
5.5安裝、拆卸、調試時不可損傷密封面、密封件和防爆型電裝的防爆面,并應在隔爆面上涂防銹油,電氣罩蓋應蓋嚴緊固,以防雨水或潮氣進入;
5.6視窗不得與硬物碰撞;
5.7本電動裝置為短時工作制,持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銘牌標定時間;
5.8不閥門不經常使用時,應定期檢查保養并操作運行,建議每6.2 接線月至少一次,運行時間不超過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