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因皮包吊牌被剪遭拒。黃先生認為吊牌是商家在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剪掉的,而商家卻表示剪掉吊牌是因為黃先生已經確定要購買。對此,黃先生認為十分不合理。
“4月4日中午1點多,我和姐姐在五堰北街奧康皮鞋店花568元給我弟弟買了一個皮包。”黃先生告訴記者,回家后他們發現弟弟的女友已買了一個皮包,當天15時許,姐姐拿著購物小票和皮包回到店內,希望將包退掉。“銷售員先是說折扣商品不能退,后來又說皮包吊牌被剪掉了不能退。”在姐姐協商兩趟未果后,黃先生于當日18時再度來到店內要求退貨,仍遭到拒絕。
記者在黃先生提供的當天的錄音中聽到,一個女生說:“你這個包包吊牌已經剪掉了,不能退了。”黃先生稱:“可吊牌是你們剪的啊,我回去之后還很納悶,為什么沒有人問我,吊牌就被剪掉了?”女生又說:“是你同意要,我們才給你剪的。”
“之前聽說過有商家為了避免退貨故意剪掉吊牌,沒想到自己遇上了。”氣憤的黃先生隨后向五堰工商所投訴,但工商人員上門調解后,店方仍不同意退貨。
前日下午,記者與黃先生一起來到奧康皮鞋店,店員仍表示吊牌是黃先生確定要才剪的,但具體情況不愿向記者多解釋,只是稱店長不在,黃先生可以找工商所投訴。
隨后,記者又找到五堰工商所,工作人員師明忠表示:“如果消費者購買的東西出現質量問題當然可以退貨,或像大型商超在購物前向消費者承諾購物后可無理由退貨,我們會支持消費者退貨的訴求。但商戶如果沒有向消費者做過承諾,相關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一定要提供退貨服務,所以如果商家不同意退貨,我們也沒有辦法強制其執行。”師明忠表示,在黃先生這件事的處理中,吊牌究竟是誰剪掉的對于問題的處理影響并不是很大。
“可我購買皮包時她們說過不滿意可以來換。”黃先生說。不過因店內沒有安裝監控設備,黃先生對店員做過的承諾無從印證。
黃先生希望其他消費者能吸取自己的教訓,購物前與商家做好約定,購物后不要隨意剪掉吊牌,以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