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電動機為隔爆型快速門機,要求電動機內部的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時,隔爆外殼不應損壞或產生影響隔爆性能的變形,內部爆炸火焰不許通過外殼的隔爆結合面引起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 a、組成隔爆外殼的零件如機座、端蓋、接線盒蓋等,精加工后須經壓力為1.0MPa歷時12S的靜壓試驗以不出水為合格。 b、隔爆接合面的長度、間隙、表面粗糙度、接線盒內部裸露導體與金屬外殼的電氣間隙及爬電距離符合規定要求。 c、連接隔爆外殼的螺栓均帶有彈簧墊圈防止自行松脫。 d、機座、端蓋、接線盒蓋、接線盒座、接線螺栓、后蓋、端子套(或接線板)、引出線、出線口、密封圈是隔爆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