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國英機械化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企業注冊資金400萬元人民幣。是甘肅省獨此一家,具有“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貳級” 資質的機械化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爆破從業人員的任職條件與職責:
1.1爆破作業單位的領導人、爆破技術負責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和工程項目爆破技術負責人應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實行持證上崗。其職責是:
——主持制定爆破作業項目的全面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組織爆破業務、爆破安全的培訓工作和審查爆破從業人員的資質,并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全國性行業培訓考核;
——監督爆破從業人員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組織領導安全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組織領導爆破工作的設計、施工和總結工作;
——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細則及相應的管理規章制度;
——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2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應持證上崗。其職責是:
——負責爆破工程的設計和總結,指導施工,檢查質量;
——制定爆破安全技術措施,檢查實施情況;
——負責制定盲炮處理的技術措施,并指導實施;
——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3爆破段(班)長應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或有5年以上爆破工作經驗的爆破員擔任。其職責是:
——領導爆破員進行爆破工作;
——監督爆破員切實遵守爆破安全規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運制度;
——制止無安全作業證的人員進行爆破作業;
——檢查爆破器材現場使用情況和剩余爆破器材及時退庫情況。
1.4 爆破員、安全員和保管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爆破作業的生理缺陷和疾病;
——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和劣跡;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持有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1.5爆破員的職責:
——保管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應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應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
——按照爆破指令單和爆破設計規定進行裝藥、聯網和起爆等爆破作業;
——嚴格遵守本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
——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獲準后及時處理;
——爆破結束后,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爆破器材庫。
1.6 安全員的職責:
——負責本單位爆破器材購買、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督促爆破員、保管員按照本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的要求進行作業,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
——經常檢查爆破工作面,發現隱患應及時上報或處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時有權制止爆破作業;
——經常檢查本單位爆破器材倉庫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運制度的實施情況;
——制止無爆破安全作業證人員進行爆破作業;
——檢查爆破器材現場使用情況和剩余爆破器材及時退庫情況。
1.7 爆破器材保管員的職責:
——負責驗收、保管、發放和統計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備的記錄;
——對無爆破員安全作業證和領取手續不完備的人員,不得發放爆破器材;
——及時統計、報告質量有問題及過期變質失效的爆破器材;
——參加過期、失效、變質爆破器材的銷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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