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屋拆除的施工順序:
根據不同的拆除對象,拆除施工應當采取不同的拆除方法和拆除順序,但應遵守“先上后下、先非承重結構后承重結構”
的基本原則。
(一)人工拆除:
拆除對象:磚木結構平房。
拆除順序:屋面瓦→板→椽子→檁條→屋架或木架→磚墻(或木柱)→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用簡單的工具,如倒鏈、撬棍、大錘、鐵鍬、瓦刀等。上面幾個人拆,下面幾個人接運拆下來的建筑材料。至于磚墻的拆除方法一般不許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而是由上而下拆除,如果必須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必須有人統一指揮,待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方才可進行。拆屋架時可用簡單的起重設備,三木塔掛導鏈或滑輪拆下。
(二)人工與機械相結合的方法。
拆除對象:混合結構多層樓房。
拆除順序:屋頂防水和保溫層→屋頂混凝土和預制樓板→屋頂梁→頂層磚墻→樓層樓板→樓板下的梁→下層磚墻,如此逐層往下拆,最后拆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與機械配合,人工剔鑿,用機械將樓板、梁板構件吊下去,人工拆磚墻、用機械吊運磚。
(三)機械拆除:
有些被拆除建筑物有用的材料少,或者為了加速拆除則采用破壞性拆除方法,如用液壓錘、液壓剪、挖土機或重錘錘擊等機械拆除方式。
為了保證安全拆除,必須先了解拆除對象的結構,弄清組成房屋的各部分結構構件的傳力關系,才能合理地確定拆除順序和辦法。
一般說來房屋的結構組成,由屋頂板或樓板、屋架或梁、磚墻或柱、基礎四大部分組成。其傳力關系也很明確。
屋頂板或樓板傳力給屋架或梁,屋架或梁傳力給磚墻或柱,磚墻或柱傳力給基礎。
因此,拆除的順序,原則上就是承受力的主次關系,或者說按傳力關系的次序來確定。即先拆最次要的受力構件,然后拆除次之受力構件,最后拆主要受力構件。拆除順序是:屋頂板→屋架或梁→承重磚墻或柱→基礎。如此由上而下,一層一層往下拆。至于不承重的維護結構,如不承重的磚墻、隔墻可以最先拆,但有的磚墻雖不承重,可是起到木柱的支撐作用,這樣的情況就不急于拆除,可以待到拆木柱時一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