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萬和誠收發球筒的設計要求
【1】清管器收發筒應為帶有快開盲板的臥式結構。
【2】清管器收發筒的筒體設計按GB50251或GB50253的規定執行。快開盲板的設計詳見CDP-S-PC-MA-015
【3】清管器收發筒應能快速開閉,方便接收或發送清管用清管球,智能清管器或檢測器。
【4】清管器收發筒應配旋臂起重機和清管器操作裝置(業主需要時)。清管器操作裝置應能夠方便的完成清管的操作全過程。
【5】清管器收發筒受壓元件的最大組合力不得超過設計規范規定的許用應力。
【6】清管器收發筒端部筒體和短節的內徑應分別與相接的快開盲板端部內徑和相接管線內徑一致。
【7】由支座,管系和內外部附件引起的應力集中,應采用墊板,加強件等降低此類局部應力,且應滿足規范要求。
【8】設備強度應考慮強度試驗,運輸,安裝和運行等不同操作工況。
【9】清管器收發筒的所有開孔應采用整體補強,不允許采用補強圈補強,且開孔補強設計應滿足相關規范及壓力試驗要求。
【10】所有采用法蘭連接的接管均應采用對焊法蘭,法蘭壓力等級應根據清管器收發筒設計壓力和設計溫度確定,并應符合規范中規定的壓力溫度等級的要求。
【11】清管器收發筒所有連接管應與清管器收發筒內壁齊平。
【12】當收球筒直徑大于30%線路管線直徑時應設置擋條。
【13】所有接管的開口應避開筒體焊縫。
【14】接管不應采用螺紋連接。
【15】附件與殼體焊接,當采用墊板和加強件時,應采用連續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