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產品CE認證在迄今為止很長的一段時間之內,一直都是遵循CPD指令,即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89/106/EEC)。
但是,歐盟為了更加嚴格的執行建筑產品CE認證,自2013年7月1日起,歐盟頒布的建筑產品法規Regulation (EU) No 305/2011 (簡稱CPR)將全面取代原來的建筑產品CE CPD指令,進入強制實施階段。新法規在原來限制建筑產品制造商的基礎上,對貿易商、進口商和分銷商等與產品流通相關的環節都做了全新的要求。比如:
所有涉及健康、安全、環保的建筑產品,必須加貼CE標志,否則不準進入歐盟市場流通
新的法規對建筑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程序要求及技術語言將更透明,更嚴謹,更精準。
保證歐盟用戶(建筑師、工程師、施工人員)選擇最適合建筑工程預期用途的產品。
CPR法規將適用于歐洲市場銷售流通的所有建筑產品,如:屋頂材料、瀝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鋪地材料、下水道設備、門窗、玻璃、結構金屬產品、緊固件、保溫材料、防水材料、結構木料、交通信號指示、防火器材和加熱設備等,CPR除了六項基本性能要求以外還要求企業證明其生產的建筑產品在環境方面的可持續發展性信息。
這意味著無論對于制造商,還是貿易商、進口商、分銷商而言,所受的限制也將會更為嚴格。這對進一步規范歐盟市場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對進入歐盟的建筑產品提供統一的性能評價方法,通過使用共同的技術語言,確保了所有建筑產品性能信息的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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