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國EB1-C項目概況和申請條件:
    跨國公司的主管或經理?(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簡稱EB1-C),中國母公司或美國以外任何國家的企業體(公司、合伙或獨資企業均可),和美國的一個企業體已有或將要建立的跨國企業關系(分公司、擁有部份股份、合營、合資均可),客戶曾在中國母公司擔任行政主管(負責人、經理、部門主管或專業人員均可),即可申請跨國企業行政主管移民。
1、年齡28—55周歲(以遞交申請那一天算起,特殊情況可以放寬幾歲);
    2、客戶的中國母公司雇員達到或超過35人(以工資領用記錄來證明用工的人數);
3、母公司過去三年年營業額均超過100萬美元(以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來證明營業額);
4、客戶必須在過去三年內在美國境外為海外母公司工作過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尋求為海外公司的美國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體)繼續工作。客戶在境外和美國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體)的職位必須是經理或高級主管(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或相應的職務);
5、客戶要求移民美國是為了經營管理美國的公司而調派來美,由美國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體)向移民局提出申請,而美國的公司必須實際運行了一年以上;
6、在客戶取得綠卡之時,中國母公司應保持良好的經營狀態;
7、客戶及其家庭成員身體健康、無犯罪歷史。
三、美國EB1-C項目優勢:
1、永久性綠卡,無投資風險,辦理周期短;
2、無移民監,可自由出入美國。
3、允許客戶的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同時隨從移民美國,子女享受高水準的美國教育;
4、投資額無具體規定,可以比投資移民的一百萬或者五十萬少,一般三十萬;
5、投資現成美國公司就可直接申請 EB1-C 移民,從而節省到美國新辦 L-1 分公司經營一年后才能提出移民申請的時間以及高額的經營費用;從而避免到美國新辦 L-1 分公司的麻煩(時間、費用和經營風險);
  四、美國EB1-C項目所需材料:
  (一)個人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最高學歷證書;
2、在職證明.由客戶所任職的母公司出具,須證明客戶在過去三年內,至少有持續一年在母公司工作;
3、工作調派令.由客戶所任職的母公司出具;
  (二) 海外母公司文件
1、公司章程或登記注冊證明文件;
2、營業執照或其它營業許可證;
3、公司稅號或稅務登記證;
4、公司營業場所的照片及公司標牌;
5、公司組織結構圖;
  五、美國EB1-C項目辦理流程:
    1、個性化申請方案設計;
    2、材料準備;
    3、遞交移民申請;
    4、移民局批準;
    5、轉遞國家簽證中心;
    6、轉美國駐廣州領事館;
    7、下發體檢通知并邀請面試。
    辦理周期:初步約定為:6-18個月,我公司最快4個月就獲批 
有意者電聯:吳經理,一八三五六九八九二七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