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0B耙斗裝巖機的作用:
用于小煤礦和大礦采區巷道掘進時配合MGC1.1固定車箱式礦車或箕斗進行裝載巖石、半煤巖之用。
耙斗容積m3 0.3
生產率m3/h 35-50
主繩牽引力KN 12.3-18.5
主繩m/s  0.85-1.22
尾繩m/s  1.18-1.70
鋼絲繩直徑mm  15.5
電動機功率KW  17
軌距離mm  600
外形尺寸(長×寬×高)mm  6110×1305×2000
耙斗裝巖機操作
1、司機操作前要先進行培訓,掌握設備的基本性能和操作要領,未經培訓者不得操作耙巖機。
2、開車前要先發出信號,待人員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后才能操作耙巖機。
3、起動設備,拉緊主繩滾筒的操作手柄,耙斗開始耙矸,待矸石到達卸載口后立即拉緊尾繩的操作手柄,使耙斗返回耙矸地點,重新耙巖。
耙斗裝巖機注意事項
1、耙巖過程中,人員必須退至耙巖機以外,防止因斷繩、跑石傷人。
2、操作時,司機必須精力高度集中,兩眼要隨時注視耙斗的運行位置,到達裝矸或卸載地點后要及時進行反向操作,防止耙斗過位損壞設備。
3、裝矸時必須灑水、降塵。
4、每次放炮崩下的矸石必須裝完,兩側不得出現余矸堆積,機器周圍耙斗耙不到的矸石必須人工裝凈。
5、耙巖過程中如耙斗受阻,不得強行耙巖,應將耙斗稍微后退然后再耙,大塊矸石必須人工用大錘或風鎬搗碎,嚴禁放糊炮破碎。
6、當巷道底板巖性較松軟時,耙巖過程中要掌握好耙巖力度,以防巷道底板低于軌面過高,底板出現起伏不平現象。
7、司機操作時,應盡量避免同時拉緊兩個操縱手柄,防止電機阻轉損壞設備或耙斗飛起而釀成安全事故。
8、開車時嚴禁用手或工具觸摸鋼絲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