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與評級對象存在以下情況時,不得接受其委托的評級業務:
(1)公司與評級對象被同一實際控制人所控制;
(2)同一股東持有公司和評級對象的股份;
(3)公司或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個人或機構持有評級對象的股份;
(4)公司控股股東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評級對象;
(5)公司公布或維持評級對象的評級結果,而該評級對象在最近結束的財政年,為公司提供相當于或超過公司該財政年度總凈收益的10%的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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