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家具本身來說,“家具”(FURNITURE)其狹義的定義是指室內生活所應用的器具,它是使建筑物空間產生具體實用價值的必要設施;在廣義上,家具是人們生活、工作、社會活動不可缺少的用具和一種以滿足生活需要為目的、追求視覺表現與理想的共同產物。
因此可以這樣認為,戶外家具主要指用于室外或半室外的供公共性活動之用的家具。它是決定建筑物室外(包括半空外的空間,又稱“灰空間”)空間功能的物質基礎和表現室外空間形式的重要元素。
戶外家具區別于一般家具的特點在于其作為城市景觀環境的組成元素——城市的“道具”,而更具有普遍意義上的“公共性”和“交流性”的特征。
作為家具整體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戶外家具其基本內容一般是指城市景觀設施中的休息設施部分內容。例如用于室外或半室外空間的休息桌、椅等。
一、戶外休閑家具、金屬家具在初次使用時,放在地上應保持平穩,最好在腿腳處設有調節高低的裝置。
二、戶外桌椅為了保證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鋼管的管壁不允許有裂縫,彎曲處要沒有明顯的皺褶,管口不得有刃口、毛刺、棱角,各個部分之間的焊接部位不得有開焊、虛焊等缺陷。
三、休閑桌椅、休閑家具、金屬家具最大的隱患就是生銹,因此,在搬運金屬家具時,要避免磕碰,以免表面的保護層破損,盡量不要把金屬家具放在墻角或者潮濕的地方,而應放在干燥通風之處。
四、據介紹,戶外家具一般分為兩類,那就是電鍍金屬家具和烤漆金屬家具。電鍍金屬家具要求電鍍層不起泡,不起皮,表面無劃傷??酒峤饘偌揖邉t
要保證漆膜不脫落,無皺皮,無明顯 流掛。
五、木材雖是可再生資源,在一定的時間內還是取之有限。同時,消費者對于家具產品的需求趨于多樣化,家具廠商紛紛把目光投向那些可以用來代替木材制作家具的材質,金屬就是家具行業的一個重點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