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擋設置的管理和維護
第十一條建筑工程的項目法人單位在圍擋設置之前,應當向市建委報送圍擋設置方案。
圍擋設置方案應當包括工程概況、圍擋彩色效果圖、圍擋平面布置圖、圍擋施工方案、圍擋亮化方案等內容。其中,圍擋亮化方案包括亮化方式、燈效布置圖;圍擋施工方案包括圍擋和門樓的形式、尺寸、材料、顏色、結構形式。景觀式圍擋還應當報送宣傳內容。
第十二條圍擋設置方案作為項目法人單位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條件,應當由市建委依法審查,并對圍擋建設情況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施工許可證。
第十三條圍擋設置單位應當對設置圍擋的安全負責,保持圍擋的完好、整潔,并做好下列日常維護工作:
(一)圍擋殘缺、破損、倒斜的,應當及時修復或更換;
(二)圍擋污損、褪色的,應當及時清潔、粉飾;
(三)圍擋板面漏字少劃的,應當及時更正;
(四)圍擋亮化設施燈光顯示不全的,應當及時修復。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驗收前,拆除施工現場圍擋。
基坑防護欄桿是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的重要防護,基坑臨邊防護規范和標準規定如下:
基坑防護欄桿標準規范:
基坑開挖深度達到2m及以上時,周邊必須安裝防護欄桿。欄桿高度不宜低于1.2m,立桿之間不宜大于2m。基坑護欄有很多種,一般使用比較醒目的紅白和黑黃顏色。
基坑防護欄桿作用:
1.使工地更加整潔美觀、文明安全。
2.預防過往機動車輛靠太近基坑邊緣而造成塌方。
3.防止工人不小心掉入基坑。防止雜物掉入基坑,從而對基坑內作業人員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