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介紹泰安東方電子生產(chǎn)的礦用本安型閃光紅尾燈,主要用于礦山井下架線電機車及蓄電池車運行時的尾部警告信號,也可作為固定告警信號之用。紅尾燈具有性能可靠、結構合理、使用方便、使用壽命長等優(yōu)點,是防止機車追尾及提醒行人安全的首選設備之一。本產(chǎn)品采用了典型的無穩(wěn)態(tài)電路,大大簡化了硬件電路,降低了電路功耗,一次充電,工作可達50小時以上,提高了線路的可靠性,降低了硬件電路的故障,延長了電池組的壽命。閃爍的紅色醒目信號,是確保井下機車運行及人身安全的理想設施。注:DHY0.1/2.4L礦用本安型閃光紅尾燈電路(以下簡稱紅尾燈)為礦用本質(zhì)安全型,嚴禁在井下充電。性能參數(shù)電池組可充電C4000mAh NIMH電池兩節(jié) (1.2V×2)和2Ω 5W的水泥限流電阻串聯(lián)膠封組成。 電池組最高開路電壓:3.0V,電池組最大短路電流:1.5A; 紅尾燈工作電壓范圍:直流2.0~2.8V,額定工作電壓2.4V;紅尾燈最大工作電流:100mA;閃光頻率:(40±10)次/min,斷續(xù)比1:1;信號可見距離:≥20m;使用及維護紅尾燈所配電源充電器只能用于DHY0.1/2.4L型產(chǎn)品,不能作其它使用。需要充電時,到地面充電室用專用充電器 進行充電,充電時間9~10小時。電池組充滿電時,能自動轉換為浮充狀態(tài),不會對電池組造成過充危害。維修更換電池及電路元件時要按照原元件的型號參數(shù)更換,禁止改變電池的生產(chǎn)廠家及電路元件的型號參數(shù)!其他說明包裝后的紅尾燈在避免日曬、雨雪直接淋襲,避免跌落,碰撞的條件下,可適用于水運、陸運和空運等各種運輸方式。包裝后的紅尾燈允許在環(huán)境溫度-10℃~+40℃,相對濕度不大于90%,無腐蝕性氣體的倉庫內(nèi)存放,貯存期限為12個月,超過期限應按出廠檢驗內(nèi)容進行檢驗。交易說明供貨周期一周左右,先付款后發(fā)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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