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直接擊在建筑物、其它物體、大地或防雷裝置上,產生電效應、熱效應和機械力者。就是說雷電直接擊中建筑物或暴露在空間的各種設備或大地或人身。它可能在數微秒之內產生數萬伏乃至數拾萬伏的高壓,產生火花放電,轉化為巨大的熱能和機械能,直接摧毀建筑物、設備,或造成火災,危及人身安全。巨大的雷電流沿引下線入地,會造成以下三種影響:
a. 巨大的雷電流在數微秒時間內流下地,使地電位迅速抬高,造成反擊事故,危害人身和設備安全。
b. 雷電流產生強大的電磁波,在電源線和信號線上感應極高的脈沖電壓。
c. 雷電流流經電氣設備產生極高的熱量,造成火災或爆炸事故。
 
防雷原理:在正常的工作電壓下防雷器電阻值很大,相當于絕緣狀態,當有雷電發生時,會在金屬線路中產生很高的電壓,在這種高沖擊電壓作用下,防雷器會在納秒(ns)級呈低值被擊穿,相當于短路狀態。然而防雷器被擊狀態,是可以恢復的;當高于防雷器的導通電壓撤銷后,它又恢復了高阻狀態。因此,在電力線上如安裝避雷器后,當雷擊時,雷電波的高電壓使防雷器擊穿,雷電流通過防雷器流入大地,使電源線上的電壓控制在安全范圍內,從而保護了電器設備的安全。以保證系統正常供電。 作用當然是為了防雷的損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