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教師資格證考試報考條件
NO1:基本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當地的中國公民。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當地且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在當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當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向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就讀于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學、函授)、網絡教育的人員須畢業并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NO2: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NO3:學歷條件
申請教師資格種類
應當具備的學歷條件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
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
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它專科以上學歷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高等師范專科學校及其它專科以上學歷
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NO4:普通話條件
申請人必須提供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80分)以上的證書。 (1)
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省級普通話證書全國通用。 (2)不對語文學科、幼教學科的申請人作其它特別要求(只要達到二級乙等以上即可)。 (3)博士學歷的申請人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免考,申請其他種類教師資格證書不予免考。 (4)普通話測試請與廈門市語言文字測試中心聯系
NO5:體檢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