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礦用電纜是煤礦用電纜的簡稱,礦用電纜均為阻燃電纜,都應經過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頒發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本產品按GB/T12972-2008《礦用橡套軟電纜》、MT818-2009《煤礦用阻燃電纜》生產,同時還可根據用戶需要按國際電工委員會推薦標準IEC、英國標準、德國標準及美國標準生產。 產品屬性工頻額定電壓U0/U為380/660V、660/1140V、1.9/3.3kv、3.6/6kv、6/10KV、8.7/10KV。
電纜導體的最高允許工作溫度:65℃ 90℃
電纜允許最低的工作環境溫度為-35℃
電纜彎曲半徑:不大于電纜外徑的6倍。 使用方法礦用橡套軟電纜適用于工頻額定電壓U0/U 8.7/10KV及以下礦用動力裝置用移動敷設的電纜。 主要特點 1.電纜實際敷設地點的水平差應與規定的電纜允許敷設水平差相適應。
2.電纜應帶有供保護接地用的足夠截面的導體。
3.嚴禁采用鋁包電纜。
4.必須選用經檢驗合格的并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
5.電纜主線芯的截面應滿足供電線路負荷的要求。
6.對固定敷設的高壓電纜要求注意事項(1)在立井井筒或傾角45°其以上的井巷內,應采用聚氯乙烯絕緣粗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交聯聚乙烯絕緣粗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
(2)在水平巷道或傾角45°以下的井巷內,應采用聚氯乙烯絕緣鋼帶或細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交聯乙烯鋼帶或細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
(3)在進風斜井、井底車場及其附近、中央變電所至采區變電所之間,可以采用鋁芯電纜;其他地點必須采用銅芯電纜。
(4)固定敷設的低壓電纜,應采用Mw鎧裝或非鎧裝電纜或對應電壓等級的移動橡套軟電纜。
(5)非固定敷設的高低壓電纜,必須采用符合Mr818標準的橡套軟電纜。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應使用專用橡套電纜。
(6)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通信電纜、橡套電纜或M、廠、廠型塑力纜。
(7)低壓電纜不應采用鋁芯,采區低壓電纜嚴禁采用鋁芯。其他說明(1)電纜正常運行時,其實際溫升應不超過絕緣所允許的最高溫升。
(2)按電纜線路工作時的允許電壓損失進行選擇。
(3)電纜截面的選擇要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 交易說明歡迎廣大客戶來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