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葡萄酒進口報關流程資料代理
法國葡萄酒進口報關流程資料代理
進口報關:13823638186座機:0755-32917090QQ:2399495391
養分標簽有關要求
㈠對初次進口的食物,進口食物公司在報檢時應提交契合養分標簽規范請求的養分成分表,以及養分成分直接檢查或直接核算的證實材料,外文材料應隨附中文翻譯件,上述材料應加蓋公司公章。進口食物公司應確保材料的實在、精確。
㈡鑒于中外文養分標簽無法徹底對應,對于在原文標簽上以加貼方法標示中文標簽的,中文標簽應徹底掩蓋原文標簽上的養分成分表。
㈢2013年1月1日前已經完成標簽存案的進口食物(保健食物和嬰幼兒食物在外)再次進口時,標簽上養分標簽有關內容應契合規范規則。如發現短少養分標簽、或養分標簽有關內容不契合規范規則的,進口食物公司應按第㈠條請求供給養分成分直接檢查或直接核算的證實材料。
㈣養分標簽已經存案的進口食物,質料、配方、加工技術等有改變的,進口食物公司在報檢時,應從頭提交契合規范請求的養分成分表,以及養分成分直接檢查或直接核算的證實材料,并確保材料的實在、精確,從頭承受版面查驗和契合性查驗。
㈤進口食物公司提交的養分成分表經查驗檢疫部分契合性查驗發現有不合格的,該公司應提交同一報檢批中未獲得養分標簽存案的一切食物的養分成分檢查陳述,檢查組織應獲得實驗室天資確定(計量認證,即CMA)合格證書。
五、非直接供給給消費者的進口預包裝食物標簽上應按食物安全國家規范請求,規范標示食物名稱、原產國國名或地戔戔名、規范、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儲存條件,以及在中國依法掛號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別的內容如配料表信息未在標簽上標示的,則應一起供給契合規范標示請求的說明書或合同,產品說明書不得與食物包裝分離。
六、不合格標簽整改請求
㈠進口預包裝食物未加貼中文標簽或標簽查驗不合格但可以進行標簽技術整改處理的,在從頭查驗合格之前,應當暫扣在查驗檢疫組織指定或許認可的監管場所,未經答應,任何單位或許自己不得動用。
㈡經查驗不契合標簽規范的進口預包裝食物,如經過加貼方法進行整改的,有必要確保所加貼標簽信息內容與原標簽內容(包含被掩蓋的原標簽信息)相符,原標簽上有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有關信息的,不得加貼、補印或篡改。
七、國家質檢總局對布告執行有進一步彌補請求下達的,即按新請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