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進口深圳報關步驟
食品進口深圳報關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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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食品收貨人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
包括貨物的品質證書、產地證、安全衛生證書、農藥及熏蒸劑、添加劑使用證明等單據。在貨物入境
申報時,進口食品收貨人須將這些單據與其他貨運單據及商業單據一同提供給檢驗檢疫機關。進口預包裝
食品時,應提前印制中文標簽,其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簽通用標準》(GB7718-94)之規定。
進口食品到港后的申報
進口食品進港后,要由進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申報,并提供相關貨運單據、商業單據、
衛生資料等。上述材料經審查合格后,為盡快疏港,監督人員將開具“衛生檢驗放行通知單”,貨主憑此
單報關、提貨。貨物通關后,應存放到口岸檢驗檢疫機構認可的庫房,監督人員將對貨物進行現場衛生檢
查和衛生監督,同時隨機抽取部分樣品。監督人員根據我國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參照輸出國(地區
)食品衛生狀況,貨物在運輸、貯存中的狀況及現場監督情況,確定檢驗項目,將樣品送實驗室檢驗,在
此期間,貨物應封存,不得使用或銷售。如經檢驗合格,檢驗檢疫機構將出具衛生證書,該批食品可以使
用或銷售;如經檢驗不合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批貨物將視不同情況,給予銷毀、退貨、改做它用或
重加工后食用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