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EPS應急電源[1]是根據消防設施、應急照明、事故照明等一級負荷供電設備需要而組成的電源設備。產品由互投裝置、自動充電機、逆變器及蓄電池組等組成。在交流電網正常時逆變器不工作,經過互投裝置給重要負載供電。當交流電網斷電后,互投裝置將會立即投切至逆變電源供電。當電網電壓恢復時,互投裝置將會投切至交流電網供電。產品屬性EPS應急電源系統主要包括整流充電器、蓄電池組、逆變器、互投裝置和系統控制器等部分。其中逆變器是核心,通常采用DSP或單片CPU對逆變部分進行SPWM調制控制,使之獲得良好的交流波形輸出;整流充電器的作用是在市電輸入正常時,實現對蓄電池組適時充電;逆變器的作用則是在市電非正常時,將蓄電池組存儲的直流電能變換成交流電輸出,供給負載設備穩定持續的電力;互投裝置保證負載在市電及逆變器輸出間的順利切換;系統控制器對整個系統進行實時控制,并可以發出故障告警信號和接收遠程聯動控制信號,并可通過標準通訊接口由上位機實現EPS系統的遠程監控。使用方法EPS應急電源主要用于建筑物發生火情或其他緊急情況下為應急照明等各種燈具(含單進單出型金屬鹵素燈、鈉燈)提供集中供電的應急電源裝置。 主要特點應急電源在停電時,能在不同場合為各種用電設備供電。它適用范圍廣、負載適應性強、安裝方便、效率高。采用集中供電的應急電源可克服其他供電方式的諸多缺點。減少不必要的電能浪費。在應急事故、照明等用電場所,它與轉換效率較低且長期連續運行的UPS不間斷電源相比較,具有更高的性能價格比。注意事項 因電動機的啟動沖擊,與其配用的集中應急電源容量按以下容量選配。 1、電動機變頻啟動時,應急電源容量可按電動機容量1.2倍選項配。 2、電動機軟啟動時,應急電源容量應不小于電動機容量的2.5倍。 3、電動機Y-△啟動時,應急電源應不小于電動機容量的3倍。 4、電動機直接啟動時,應急電源容量應不小于電動機容量的5倍。 5、混合負載中,最大電機的容量若小于總負載容量的1/7. 其他說明 電動機功率容量=直接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5+星三角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3+軟啟動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2.5+變頻啟動且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總功率 若電動機前后啟動時間相差大于1分鐘均不視為同時啟動。 ※ 同時啟動的所有負載(含非電動機負載)的當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同時啟動的所有負載的功率之和=同時啟動的非電動機總功率×功率因數+電動機當量總功率。交易說明提供所購買產品的型號、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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