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防爆封口機BSF系列防爆自動塑料薄膜連續封口機(以下簡稱封口機),產品性能執行GB/T  17313-2009《袋成型-充填-封口機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的規定,經各項檢驗合格。其防爆要求是根據GB3836.1-2010《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GB3836.2-2010《爆炸性環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GB3836.4-2010《爆炸性環境  第4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及GB3836.9-2006《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9部分:澆封型“m”》的規定將封口機制成防爆結構,經國家授權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其防爆標志為ExdibmbⅡBT4  Gb  。
內蒙古防爆封口機采用電子恒溫控制和自動輸送裝置,可制作不同形狀的塑料薄膜袋,能在各包裝流水線上配套使用,其封口長度不受限制;具有連續封口效率高,封口質量可靠,結構合理,操作方便等特點。
內蒙古防爆封口機主要適用于石油、化工、冶金、制藥和國防工業等空氣中存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中各塑料薄膜的封口、制袋之用。
2.    內蒙古防爆封口機  型式及技術參數
2.1  內蒙古防爆封口機型號含義
              2.3  主要技術參數
型        號
BSF-100W
BSF-100LW
額定電壓
~220  V
額定頻率
50  Hz
額定功率
500  W
封口速度
0~16  M/分(可調)
封口寬度
5~14  mm(可調)
封口長度
不限
溫度范圍
0~300  ℃(可調)
印字字數
39個  ≤
計數
四位數
外形尺寸
850mm×420mm×320mm
850mm×320mm×550mm
重量
30  Kg
35  Kg
3.  正常工作條件
3.1  大氣壓力  80~110KPa;
3.2  環境溫度:-20~40℃;
3.3  相對濕度:≤95%(+25℃)  ;
3.4  無劇烈振動、沖擊與顛簸;
3.5  無灰塵和水浸襲的清潔環境中;
3.6  環境空氣中不含有腐蝕性氣體;
3.7  存在ⅡA、ⅡB級T1~T2組別的可燃性氣體、蒸汽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1區或2區危險場所。 
4.內蒙古防爆封口機  結構工作原理
防爆封口機由機架、調速機構、封口溫度控制系統,傳動和輸送印字裝置、隔爆型電氣控制箱、和隔爆型電動機等零部件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