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批量生產的認證產品持續滿足實施規則中規定的標準要求,工廠應滿足本文件規定的質量保證能力的要求。
1.職責和資源
1.1 管理與職責
      工廠應規定與質量活動有關的各類人員職責及相互關系,應:
      a)建立滿足本文件要求的質量體系,并確保其實施和保持;
      b)確保加施強制性認證標志的產該資料由上海標檢產品檢測有限公司STC的徐保峻提供,檢測咨詢熱線:18721942395.品符合認證標準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程序,確保認證證書和標志的正確使用,并妥善保管;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確保未獲認證產品、不合格品和認證產品變更后未經認證機構確認,不加施強制性認證標志。
      工廠應在組織內指定專門的質量技術負責人,無論該成員在其它方面的職責如何,應具有組織實施以上方面工作的職責和權限。
1.2 資源
      工廠應配備與生產的產品相適宜的必備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具體要求見附表1),該資料由上海標檢產品檢測有限公司STC的徐保峻提供,檢測咨詢熱線:18721942395.應能滿足穩定生產符合認證標準要求的產品;應配備相應的人力資源,確保從事對產品質量有影響工作的人員具備必要的能力。
2.文件和記錄
2.1工廠應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對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數據進行有效的控制。這些控制應確保:
      a)文件發布前和更改應由授權人批準,以確保其適宜性;
      b)文件的更改和修訂狀態得到識別,該資料由上海標檢產品檢測有限公司STC的徐保峻提供,檢測咨詢熱線:18721942395.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c)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相應文件的有效版本。
2.2 工廠應建立并保持質量記錄的標識、儲存、保管和處理的文件化程序,質量記錄應清晰、完整以作為產品符合規定要求的證據。
      質量記錄應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3.采購和進貨檢驗
3.1 供應商的控制
      工廠應制定對關鍵零部件和材料的供應商的選擇、評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確保供應商具有保證生產、供應關鍵零部件和材料滿足要求的能力。
      工廠應確保在經過評定的供應商中采購關鍵零部件和材料。
      工廠應保存對供應商的選擇評價和日常管理記錄。
      注:如企業有生產外包活動,對外包商的控制應符合本條款要求
3.2 關鍵零部件和材料的檢驗/驗證
      工廠應建立并保持對供應商提供的關鍵零部件和材料的檢驗或驗證的程序,程序中至少應包括檢驗項目、方法、頻次和判定準則。該資料由上海標檢產品檢測有限公司STC的徐保峻提供,檢測咨詢熱線:18721942395.以確保關鍵零部件和材料滿足認證所規定的要求。
      關鍵零部件和材料的檢驗可由工廠進行,也可以由供應商完成。當由供應商檢驗時,工廠應對供應商提出明確的檢驗要求,對其檢驗結果進行驗證。
      工廠應保存關鍵零部件和材料檢驗或驗證記錄、確認檢驗記錄及供應商提供的合格證明及有關檢驗結果等。
注:以上差異對比以新版標準報批稿為依據,僅供參考,請以各國最終發布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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