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塑料集裝袋的再生料問題為確保塑料集裝袋的包裝質量,應高度重視塑料集裝袋的老化問題。為此,國家建材行業主管部門曾要求在生產塑料集裝袋原料中不允許有再生料、回料,填充料的摻入量應嚴格限制在不得超過5%,同時要嚴格控制復膜溫度,避免由于工藝問題引起加速塑料集裝袋老化的問題。再生料的過多加入也是促使塑料集裝袋老化的原因之一。
  國際市場上對集裝袋產品都有各自的嚴格標準。標準的側重點各不相同。日本注重細節,澳大利亞注重形式,歐共體標準注重產品性能技術指標,簡明扼要。美國和歐洲對集裝袋在抗紫外線、抗老化、安全系數等方面,都有其嚴格的要求。
  同時要嚴格控制復膜溫度,避免由于工藝問題引起加速塑料集裝袋老化的問題。再生料的過多加入也是促使塑料集裝袋老化的原因之一。
 在GB/T10454-2000集裝袋國家標準中,嚴格規定了集裝袋基布和吊帶技術指標要求,從安全角度出發,明確了集裝袋結構全部為底吊結構。安全系數必須達到1.8。
      
    所以GB/T8946和GB/T8947都對貯運條件有明確規定,即塑料集裝袋應放在陰涼潔凈的室內貯藏,運輸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應靠近熱源,貯存期不得超過18個月。實際上18個月的時間塑料集裝袋就可能老化,所以應縮短塑料集裝袋包裝的有效期,應以12個月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