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污染危害人類生活對付噪聲的法律條例噪聲污染無處不在
噪聲防治的法律依據是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該法開宗明義,就是“為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2010年11月1日起,《環境保護條例》開始施行,《條例》要求城區噪音工作需“守時”:
中午12:00至14:00、晚上22:00至次日早晨6:00,這兩個時間段是不允許在城區、居民區內做有噪音工作的。條例規定,除了搶修、搶險外,在以上兩個時間段,禁止在城市市區從事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和娛樂,以免影響居民正常休息。條例還明確規定,禁止在居民區、城市市區從事切割、敲打、錘擊等產生嚴重噪聲污染;禁止在商業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宣傳商品。違者將會面臨個人最高罰兩千元、單位最高罰五萬元的處罰。
特別在每年中高考期間,控噪工作更是明顯強化。每在這個特殊時段,市環保、城管都要聯合發布《關于加強中、高考期間控制噪聲污染的通告》,通告要求有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企業場所,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止環境噪聲污染措施;禁止在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及考場周邊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等音響器材;禁止建筑施工單位午間、夜間進行可能產生建筑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禁止機動車在居民、文教區鳴笛;高考和中考考試當天,離考場直線距離500米范圍內禁止一切產生噪聲污染的活動。
禁噪期間,環保、城管等相關部門加強巡查,實行24小時值班,在全市開展中高考期間環境綜合整治,強化中高考期間環境噪聲管理,禁止建筑工地、工業企業、三產和社會活動產生影響學生學習和考試的環境噪聲污染。一旦發現違反禁噪期間規定的,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從重處罰,保障考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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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8928噪音計
噪聲測定儀
可供各中、小學校開展課外環境監測活動的教學配備。本儀器主要用來測定環境噪聲、做噪音工程、品質控制及健康防治等。如用于工廠、辦公室、交通道路、音響、家庭以及空調、冰箱等等各種場合之噪音量測量用。本儀器為高精度噪聲測定儀
,采用液晶顯示,最高精度可達±1.0dB。具有開機自檢,自動關機功能,當儀器待機后20分鐘后將自動關閉,減少功耗。
特點:
因應不同聲揚提供快/慢時間長數值位,不同頻率衡量A位準/C位準可供選擇依音壓同時顯示棒型固于熒幕上,最大值鎖住功能。
技術參數:
量程:環境噪音:40~130dB
機械噪音:45~130dB
分辯率:0.1dB
準確度:±2dB (ref 94dB @1KHz)
響應時間選擇:FAST(快)/SLOW(慢)
頻率范圍:300~8000Hz
顯示:4位液晶及條碼顯示
信號輸出:AC/DC信號輸出 AC:0.707Vrms
操作/儲存溫濕度:0℃ to 50℃ < 80% R. H.
-10℃
to 60℃ < 70% R.H
尺寸:72 x 182 x 30mm
重量:150g
供電電源:9V電池
附件:電池,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