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按應用領域可分為建筑工程、橋梁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特種工程等。不同領域應用的鋼結構常稱為該領域的鋼結構,如:建筑鋼結構,橋梁鋼結構等。 第二,鋼結構按所用鋼材規格的分類。一是輕型鋼結構,1.5毫米~6毫米厚度的鋼板和小圓鋼、型鋼組成的鋼結構;二是普通鋼結構:8毫米~40毫米厚度鋼板和普通型號型鋼組成的鋼結構;三是重型鋼結構:大于40毫米厚度鋼板和特殊型號鋼材組成的鋼結構。用小于1.5毫米厚度鋼板制成的鋼結構也可稱為超輕型鋼結構。 不同規格鋼材組成的鋼結構的加工、制造、安裝和受力工作性能以及破壞特征有所不同。輕型鋼結構的穩定性和缺陷敏感性問題較為突出;重型鋼結構的焊接、安裝殘余應力對鋼板層狀撕裂以及疲勞和脆性斷裂等的影響不能忽視。 第三,鋼結構按結構體系工作特點的分類。 ⑴梁格結構,受彎曲工作的梁組成的結構;⑵剛架結構,受壓(拉)、彎曲工作的直梁和直柱組成的框形結構;⑶拱架結構,單向彎曲形構件組成的平面結構;其截面受壓、彎和剪;⑷桁架結構,主要受拉或壓的桿件組成的結構;⑸網架結構,主要受拉或壓的桿件組成的平面型網狀結構;⑹網殼結構,主要受拉或壓的桿件組成的曲面型網狀結構;⑺索桿結構,張力索(或鏈桿)和受壓桿件組成的結構;⑻拉索結構,張拉索為主組成的結構;⑼混合結構,⑴~⑺中兩種及其以上結構組成的結構;⑽雜交結構,⑴~⑺中兩種及其以上結構構件組成的新型結構;⑾預應力結構,對⑴~⑽施加有預應力的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