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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沒有做預申報的貨處理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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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18-11-20 13: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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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做預申報的貨處理解決方案
詳細信息
萬享供應鏈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進出口報關顧問:顧先生
聯系電話(VX同步):13337813695   QQ:75418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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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到港未提前申報請及時聯系我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第18條的規定,“驗核提前申報的進出口貨物許可證件有效期以海關接受申報之日為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準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
另外,根據《海關總署關于采取臨時保障措施的進口商品提前報關有關問題的通知》(署監函[2002]414號)的規定,“凡實施臨時保障措施的商品,除享受便捷通關措施的企業外,一律不允許提前申報。
一、以推行進口“提前申報”為重點實現申報全面提速。
1、全面推行進口“提前申報”。
面向所有海運和空運貨物(含分撥貨物)、所有信用企業、所有通關類型全面推行進口“提前申報”。在艙單數據提前傳輸的前提下,企業提前申報報關單,海關提前辦理單證審核及稅費征收,貨物實際到港后即辦理查驗或放行手續。8月23日,上海海關12360熱線再次全面解讀進口“提前申報”,進一步明確:不需要換《提貨單D/0》(運單),只要查詢到艙單信息,在貨物抵港前就可以申報。
2、進一步便利企業查詢獲得艙單信息。
不斷完善單一窗口向企業推送港航信息功能,更加便利申報企業查詢獲得申報需要的艙單信息。對分撥貨物,特別是空運分撥,請貨代企業及時將分單信息通知收貨人。
二、進一步推行通關與物流“并聯作業”,壓縮口岸各環節的作業時間
3、推行“換單電子化”和“提前換單”。
近期,上海口岸將通過上海單一窗口推行“換單電子化”,對電放《提單》換《提貨單D/0》(運單),實現無紙化辦理,并進一步推廣“提前換單”。同時,還將繼續推動提升港航費用電子支付的覆蓋率。
4、推行進口關稅保證保險。
今年9月,上海口岸將開展進口關稅保證保險試點,通過保險公司為企業提供關稅擔保,進一步便利企業辦理關稅支付業務。請相關進出口企業積極參與關稅保證保險試點。
5、全面推進集裝箱設備交接單無紙化。
今年9月,上海口岸將全面推行集裝箱設備交接單無紙化,實現集裝箱在船公司、碼頭、堆場、集卡(司機)之間無紙化流轉交接。請貨代(運輸)企業進一步優化作業流程,不斷壓縮口岸物流時間。
6、進一步推行通關與物流“并聯作業”。
申報企業應最大限度把申報時間往前趕,對不能“提前申報”的,要盡早安排“到港即報”。上海口岸單位與申報企業共同合作,對不需要查驗的進口集裝箱整箱,形成《進口集裝箱“并聯作業”(48小時)參考流程》。請各申報企業結合實際積極參與,不斷完善作業流程。
貨物到港未提前申報請及時聯系我司:顧1333781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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