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點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03-15,是一家從事電子合同app與電子合同特點的研發、生產和經營的高科技專業公司。公司主要業務方向是智能系統行業,提供電子合同產品和服務,深受廣大用戶的喜愛與支持。x2ff419n 2.北京點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擁有專業的技術精英團隊,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技術嫻熟,可高效、優質地完成電子合同產品的開發。點聚一直秉承“新為科技,成就你我”的宗旨,不斷完善和提升技術服務品牌的實力,為廣大客戶提供更加周到的電子合同特點服務。 延伸內容 電子合同,又稱電子商務合同,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國頒布的電子交易法,同時結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電子合同可以界定為: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議。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電子合同以其傳輸方便、節約等特點得以出現,其雖然也通過電子脈沖來傳遞信息,但是卻不在以一張紙為原始的憑據,而只是一組電子信息EDI和E-mail是電子合同的基本形式,兩者以各自具有的特點和優勢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據了一席之地。電子合同與傳統的合同有著顯著的區別,電子的合同當事人、要約、承諾及合同的效力問題都是現代立法的中的一個難點。承諾,又稱之為接盤或接受,是指受要約人做出的,對要約的內容表示同意并愿意與要約人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國的《合同法第21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構成承諾需具備以下幾個要件: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做出。2、承諾必須是對要約明確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諾的內容不能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的變更。4、承諾應在要約有效期間內做出。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若要約以對話方式做出的,承諾應當即時做出,要約以非對話方式做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間內承諾,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承諾的撤回,是指受要約人在發出承諾通知以后,在承諾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諾。根據《合同法第27條的規定:“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達到要約人之前或者是承諾通知同時達到要約人。”因此,承諾的撤回通知必須在承諾生效之前達到要約人,或者是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諾通知已經生效,合同已經成立,受要約人當然不能在撤回承諾。對承諾的撤回問題學界有不同的觀點,反對者認為電子商務具有傳遞速度快,自動化程度高的特點,要約或者承諾生效后,可能自動引發計算機做出相關的指令,這樣會導致一系列的后果。贊同承諾撤回的學者則認為不管電子傳輸速度有多快,總是有時間間隔的,而且也存在網絡故障、信箱擁擠、計算機病毒等突發性事件的存在,似的要約、承諾不可能及時到達。 3.北京點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秉承“至誠至信、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的服務精神,以行業標準為依托、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以互動科技為過程、以專業技術為手段,并結合國內行業自身特點,提供一整套專業性的電子合同特點解決方案。點聚堅信以我們長期積累的經驗和堅持不懈的努力,一定成為客戶長期、穩定、可信賴的合作伙伴。更多合作意向洽談,敬請撥打熱線:-,或登錄公司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