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3114建筑構件耐火試驗機
1.適用范圍:
  適用承重垂直分隔構件的耐火性能。適用于墻、梁、柱、樓板、吊頂和屋頂等承重和非承重構件,其它的構、配件或結構可參照采用。 
此試驗機適用GB/T9978.1~9、ISO834-1~9標準所有構件之試驗。我們以下提供的配置僅作參考.
2.符合標準:
GB/T9978.1-2008《建筑構件耐火試驗方法第一部:通用要求》、ISO834-1:1999《耐火試驗建筑構件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3. 主要參數:
 工作電壓:交流380V±10%  50NZ。
爐體:試驗爐道采用磚、鋼結構和防火隔熱材料組成。
爐內尺寸約為:垂直爐:L3.2m×W2.2m×H4.0m    水平爐:L3.2m×W3.2m×H1.5。
試樣尺寸:寬300mm×高300mm(可定做)。
荷載測量設備:應加荷載值的±2.5%(加載型試驗需要)。
試件縫隙測量探棒:直徑6mm的±0.1mm  直徑25mm的±0.2mm。
燃燒系統:配氣系統(10米內)、噴火嘴(不少于20個)和調節閥。
燃燒氣源:丙烷、液化氣。
燃氣流量:0~100L/min 測量精度2.5級。
空氣流量:0~50m3/min測量精度≤±0.5m3/min。
氣罐容量:≥50kg×6。
爐溫控制系統:最大取樣點10點。
通風系統及控制風閥等。
試件背火面輻射熱測量范圍:0~10W/cm2。
爐壓測量范圍:0~100pa   測量精度:≤±3pa。
爐內壓力測量條件:
試驗開始5min后,爐內應達到以下規定的正壓條件。
水平構件—在試件底面以下100mm處的水平面上,爐壓為15pa±5pa。
垂直構件—在爐內3m高度,離試件表面100mm處。爐壓為15pa±5pa。
試驗開始10min后,爐內應達到以下規定的正壓條件。
水平構件—在試件底面以下100mm處的水平面上,爐壓為17pa±3pa。
垂直構件—在爐內3m高度,離試件表面100mm處。爐壓為17pa±3pa。
試品溫度檢測系統:最大取樣點20點。
試驗溫度:爐溫控制滿足T-T0=3451g(8t+1)的要求,其控溫偏差
0min<t≤10min時,d≤15%。10min<t≤30min時,d≤10%。T>30min時,d≤5%。
爐內溫度:±15°C。
試件內部溫度:±10°C。
試件背火溫度:±4°C。
爐內溫度:±15°C,采用直徑為1mm的熱電偶。
試件背火溫度:±4°C,絲經直徑為0.5mm的熱電偶。
鎧裝鉑銠鉑s值熱電偶,精度等級‖級。
鎧裝鎳鉻鎳硅K值熱電偶,等級‖級。
計時范圍:0~120min 計時精度:<±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