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司的年檢材料主要審查下列內容:
(一)公司是否按照規定使用公司名稱,改變名稱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二)公司改變住所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三)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四)公司有無虛報注冊資本行為;股東、發起人是否按照規定繳納出資,以及有無抽逃出資行為;
(五)經營范圍中屬于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的經營項目的許可證件、批準文件是否被撤銷、吊銷或者有效期屆滿;經營活動是否在登記的經營范圍之內;
(六)股東、發起人轉讓股權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七)營業期限是否到期;
(八)公司修改章程、變更董事、監事、經理,是否按照規定辦理備案手續;
(九)設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規定辦理備案手續,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銷、依法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的情況;
(十)公司進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組是否按照規定辦理備案手續;
(十一)一個自然人是否投資設立多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什么是企業年度檢驗?
企業年度檢驗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按年度對企業進行檢查,確認企業繼續經營資格的法定制度。
二、年檢的范圍是什么?
凡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和其他經營單位,均須參加年檢。
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參加年檢。
三、企業何時參加年檢?
根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年檢起止日期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登記主管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企業上一年度的情況進行檢查。企業應當于3月15日前向登記主管機關送報年檢材料。
四、年檢的內容是什么?
年檢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企業登記事項執行和變動情況;
(二)股東或者出資人的出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情況;
(三)企業對外投資情況;
(四)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情況;
(五)企業生產經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