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作為ISO的正式成員國,1995年參加了由國際標準化組織組建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化特作小組,2001年11月12日批準發布了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伴隨著我國改革開放步伐加快,經濟得到迅猛發展,現代化進程日益加快,科學技術、管理工具得到廣泛應用的同時,人民群眾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不斷提高,政府對于職業安全健康問題也越來越重視,不斷采取一些措施促進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先后出臺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就業促法》等多部保護職工安全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加大安全生產方面的投入,尤其是高危的安全投入。這些措施對于改善安全設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起到很大的作用。
國家統計局2009年2月26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統計,2008年全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91172人,比上年下降10.2%。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0.312人,下降24.5%;工礦商貿企業就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為2.82人,下降7.5%;煤礦百噸死亡人數為1.182人,下降20.4%。全年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26.5萬起,造成7.3萬人死亡,30.5萬人受直接財產損失10.1億元;道路交通萬車死亡人數為4.3人,減少0.8人。
但與發達國家相比,在職業安全健康方面,還有很大差距。造成這些差距的原因如下:
(1)一些地方和企業,思想上對于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這就很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尤其是企業,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的意識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有百利而無一害,但受經濟條件等因的影響,尤其是小企業,這種意識的樹立還很不夠,同時受資金投入等各方面的制約,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取的措施不到位。
(2)職工對職業安全健康認識不夠,尤其是那些在苦、累、臟、差環境下工作的職工,不了解什么是職業健企業也不對他們進行告知,有些職工得了職業病還不知道是怎么得的。
(3)我國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制建設還不夠完善,有著很大的立法空間。目前,雖然我國有許多涉及到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但這些法律法規一般夾雜在其他法律如《煤炭法》、《礦山安全法》等里面,在職業危治上,我國只有一部法律———《職業病防治法》。但從我國目前職業危害的現狀來看,只有一部法律是遠遠滿足現實需要的,和《職業病防治法》相配套的規章和標準的制定已到了一個刻不容緩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