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電動吊籃,最重要的責任是為泛博建筑施工職員創(chuàng)造安全的工作和糊口環(huán)境,故應把建筑施工安全題目,放在建設行業(yè)最高點、最緊要的工作來對待。
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操縱知識:施工現場的施工步隊中有二類職員參加施工,一類是治理職員,包括項目經理、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等;另一類是操縱職員,包括瓦工、木工、鋼筋工等各工種。治理職員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為了搶進度,而忽視安全劃定,指揮工人冒險功課。操縱職員應通過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逐日的班前流動,把握保護自己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知識和技能。各類職員除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功課以外還應認識以下建筑施工安全的特點。
電動吊籃的使用須知
1、夜間施工時,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照明,應做好作業(yè)人員、安全裝置、電氣箱及鋼絲繩、生命繩的防潮、防水和防腐蝕等防護措施。
2、提供電動吊籃作用的電源必須是380V,三相五線制接地電源。
3、在雷暴雨、大霧、大雪及風速大于10.8m/s(相當于陣風6級)的惡劣氣候環(huán)境下,嚴禁電動吊籃升空作業(yè)。
4、建造物或構筑物頂面支承懸掛機構處的承載強度不得低于1500千克每平方米。如懸掛機構由頂面預埋件承受時,預埋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3。
5、施工范圍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時,必須在電動吊籃下方設置警線或安全廊,并設置明顯警戒標志和配備安全監(jiān)督人員。
6、距高壓線10M范圍內嚴禁使用吊籃。
7、吊籃升空作業(yè)范圍內應清除各種突出的或障礙物,固定突出物或轉角處應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施工期間嚴禁開啟外開窗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