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巷道燈 燈具產品類型代號 產品執行標準: Q/HLAO01-2007 GB3836-2000 MT221-2005 2.使用條件: A 燈具在下列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 a. 環境溫度一般為-5℃~+40℃; b. 平均相對濕度:不大于95%(+25℃); c. 大氣壓力:86~106KPa; B 有爆炸性混合物,但無破壞絕緣的腐蝕性氣體的場合。 C 電氣性能 a.供電電壓:AC127V b.輸入工作電流:<0.2A,消耗功率<18W D 本質安全參數 a.最高輸出電壓:DC18.2V; b.工作電流820mA c.最大輸出電流:1 A E 照度性能 3米處光照度>20Lx F 電源波動適應能力 電源電壓在額定電壓的75%~110%范圍內波動時,巷道燈應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