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注冊同日申請審查程序中不接受并存協議,因此各方申請人經協商后較終只能保留一方申請人的商標申請權利;2.書面協議中需明確協商結果,且該結果不能造成權利沖突,影響審查結論;3.書面協議的內容需要完整包含商標信息,包括商標申請號、商標名稱、指定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申請人名稱等;4.書面協議需各方申請人簽字蓋章,寫明協商日期。第三個階段是商標注冊同日申請的抽簽對協商不成的,審查員向各方申請人發出商標注冊同日申請抽簽通知書,申請人可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自愿選擇是否參加抽簽。各方申請人均到場的,依據抽簽結果,中簽者確定為商標注冊申請人,依法對其商標進行審查,駁回或者部分駁回其他人的商標注冊申請。已通知但一方或其他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到場參加抽簽的,視為放棄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商標注冊申請,由在規定時間到場的一方自然中簽。已經通知但各方申請人均未參加抽簽的,審查員駁回或者部分駁回各方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商標注冊申請。由于抽簽程序是商標注冊同日申請審查程序中較為復雜且時間較長的一個工作環節,需要商標申請人或其代表、審查員及公證人員共同參與完成,因此要做好大量前期準備工作,如統計待抽簽商標數量、安排抽簽時間及場地、發放抽簽通知書等。抽簽工作一般在每一年上、下半年各舉辦一次,審查員通常會在抽簽日期前四、五個月左右的時間向各方申請人發出商標注冊同日申請抽簽通知書及商標注冊同日申請抽簽須知,告知申請人抽簽活動的時間、地點以及所需提交的各項文件。參加抽簽的申請人或其代表需注意如下事項:1.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商標注冊同日申請抽簽通知書及商標注冊同日申請抽簽須知的內容,明確抽簽的時間、地點,尤其是抽簽當日入場截止時間;2.參加抽簽的申請人應按照抽簽須知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對不明確的事項可以撥打抽簽須知中的聯系電話與聯系人溝通確認;3.參加抽簽的申請人應在現場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有序進行抽簽工作,不能擾亂現場秩序。有疑問的事項,應與工作人員聯系;4.同一自然人不可受托于抽簽雙方當事人代其進行抽簽工作;5.受托人為代理機構的,除提交委托書外,具體承辦人員還應出具介紹信及身份證明文件。三、商標注冊同日申請程序設置的目的以上是商標注冊同日申請審查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項,可能一些申請人看過后仍會有疑問“參加抽簽中簽后是否就意味著取得了商標專用權?”這也是申請人普遍存在的一個錯誤認識。商標注冊同日申請程序設置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同日申請商標申請權的歸屬問題,而非確定商標的專用權。完成同日申請程序的商標,仍要進行實質審查,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情形予以駁回,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方可初步審定并公告。未參加抽簽的同日申請商標,放棄的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商標申請權,對不相同或不類似商品上的申請予以正常審查。商標同日申請審查工作環節多、時間長,各方申請人的利益都會受到影響。如果申請人能夠在提供使用證據階段和協商階段予以充分重視,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有效的在先使用證據或達成一致意見,如主動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或提交自愿放棄商標注冊申請的聲明書、協議書等,確定了一方申請人的申請權利,就會避免進入到抽簽環節,這樣將大大提高申請商標的確權效率,使申請人盡早取得商標專用權。希望通過以上介紹,使廣大商標申請人及商標代理機構對商標注冊同日申請審查程序以及注意事項有準確理解和把握,在實踐中依法操作,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