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長春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簡章
經吉林省教育廳批準,長春大學2013年面向社會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學生。
長春大學是吉林省省屬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創建于1949年,面向全國招生。 學校坐落在吉林省省會長春市,現有三個校區,總占地面積103.3萬平方米。本部校區位于人民大街與衛星路交匯處。目前,學校設17個教學院部,46個本科專業,涵蓋文、理、工、農、法、醫、管理、經濟、教育九大學科門類。全日制在校學生14717人(含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留學生)。長春大學在2008年新增碩士學位授予立項成功。學校綜合辦學條件優良,基本設施齊備。目前,學校固定資產總值4.94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02億元;圖書館是吉林省先進圖書館,藏書147萬冊;校舍建筑面積42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面積21萬平方米;學校體育運動場館總面積5.35萬平方米。
一、招生專業:專科:機電一體化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會計電算化、工商企業管理、旅游管理、園林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物流管理、工商企業管理、漢語、應用俄語、應用韓語、電腦藝術設計
專升本(本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漢語言文學、機械工程及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數學與應用數學、園林、會計學、通信工程、工商管理、藝術設計。
二、招生對象:
(1)高中起點專科:招收高中或具有同等學歷的社會各類人員。
(2)專科起點本科:招收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專科學歷以上的社會各類人員,考生沒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證不能取得本科畢業證或不能網上電子注冊。
三、考試:
1、各科滿分成績:(1)高起專、專起本各科試卷滿分均為150分
2、高起專(本)各科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起本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3、全國統考時間為每年10月份的第二個周末。
四、錄取:
1、參加統考的考生,按省招生辦招生規定,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在省成人高考最低控制線上進行錄取。
2、照顧錄取按照省招生辦《二Ο一三年吉林省招生指導叢書(成人高等學校招生指南)》有關規定執行。
五、畢業待遇:
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考查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經吉林省教育廳驗印的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待遇,本科畢業生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可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經考試,還可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
六、考試時間:10月份第二個周末。
七、報考條件
高中起點專科: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的社會各類人員。
專科起點本科: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社會各類人員。
聯系人: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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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吉林大學南嶺校區